為應對**金融危機的影響,從2008年10月起我國政府發(fā)布了一系列支持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的政策。其中有關機床工具進出口的政策主要有出口退稅政策
2008年10月起,我國政府根據(jù)國內外經(jīng)濟、金融、貿易形勢,多次調整出口退稅率,涉及機床工具行業(yè)先后有四次,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產(chǎn)品共有98種。
**次,財政部、**稅務總局2008年10月21日發(fā)文通知,從2008年11月1日起,提高金屬加工用硬質合金制的刀及刀片出口退稅率,由5%提高到11%。
第二次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財政部、**稅務總局2008年11月17日發(fā)布通知,從2008年12月1日起提高45種機床工具出口退稅率,主要有:金屬加工用工具,拉床、插床、牛頭刨床和切割機,16種非金屬加工機床,以及冷拔管機,8種工件夾具,機床零附件等。
第三次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財政部、**稅務總局2008年12月29日發(fā)布通知,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8種機床工具出口退稅率,主要有:拉床、插床、牛頭刨床、切割機、龍門刨床、其他刨床和機床。
第四次,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,財政部、**稅務總局2009年6月3日發(fā)布通知,從6月1日起提高44種機床工具出口退稅率,主要有:牛頭刨床、插床、拉床,冷拔管機,拔絲機,滾壓成形機床,各種非金屬加工機床;鍛壓或沖壓工具、鏜孔或鉸孔工具、車削工具、可互換工具、金屬加工用硬質合金制的刀及刀片;機床用零附件、工件夾具和工具夾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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